切换到繁体 无障碍浏览

《关于支持省属企业开展科技成果中试项目及示范工程的若干措施(试行)》政策解读

出台《《关于支持省属企业开展科技成果中试项目及示范工程的若干措施(试行)》,旨在充分发挥省属企业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落地转化先进科技成果,支持承担重大科技成果中试及示范工程,为提升省属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奠定坚实基础。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一)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近期,卢东亮省长在高校院所调研时强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就地转移转化,更好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中试和工业示范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措施》针对企业“不敢投”“不会投”等问题,从要素保障、投资决策、考核激励、人才引进、容错纠错等多个维度给予重点支持,营造出鼓励大胆试错、努力创新的良好政策环境,有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推动深度参与煤炭2030重大专项。煤炭2030重大专项是我国唯一煤炭领域国家级科技重大项目,9月20日,卢东亮省长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省属企业积极参与申报,主动承接示范工程,省国资委层面研究出台支持和鼓励省属国企参与科技成果中试、工业化示范的具体举措。2025年,3户企业将承接5个示范工程建设。出台《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将为企业积极承担示范工程提供决策依据,降低项目成本和建设风险,提升企业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培育核心竞争力。

(三)引导企业构建内部政策体系。通过构建系统性政策框架,为企业制定契合自身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内部支持体系提供范本,有力推动所属子公司中试项目的顺利开展和企业创新发展。

二、主要内容

《措施》共分四个方面,共13条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优化项目决策与管理机制。共3条措施,分别是优先支持列入省级项目;中试项目、示范工程均由企业自行决策;实施负面清单管理。

(二)加大要素投入与考核激励力度。共5条措施,分别是纳入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涉及费用经认定后在利润总额中予以加回;取得显著成效的情况予以加分;提高相关考核指标权重;鼓励“三首”产品采购应用。

(三)构建平台保障与人才支撑体系。共3条措施,分别是推进主动开放应用场景;搭建产学研合作对接平台;开辟项目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提供经费支持。

(四)营造宽容失败氛围。共2条措施,符合规定情形免于追究责任或从轻处理;实施考核豁免。




相关文件
印发《关于支持省属企业开展科技成果中试项目及示范工程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