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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文字解读


《省属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文字解读


一、出台背景

省属企业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和“压舱石”,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尤显重要。《工作规则》的制定正是为了突出以风险防控为主线,促进省属企业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管控机制,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全面推进省属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经营风险防控机制,规范省属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切实增强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促进省属企业提质增效,夯实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基础。内审处制定了《省属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

三、主要内容

《工作规则》共4章18条,主要对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的工作职责、报告范围与流程、报告评估与追责、不适用规则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企业是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二是明晰报告范围。从影响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情况、预计损失金额以及内外部环境发生特别重大变化、严重违法违规等六种情形明确应报送的范围。

三是规范报送流程。分首报(重在“快”)、续报(重在“准”)和终报(重在“全”)三个阶段,对报告时限和内容予以规范。

四是强化成果运用。从企业和委内两个层面,对报告及处置的结果运用提出要求。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对严重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敷衍应付,以及应对处置不力等四种情形的处置形式,进一步严肃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纪律。

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省属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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