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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省属企业责任追究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解读

关于《山西省省属企业责任追究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制度,规范企业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省国资委参照《中央企业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了《山西省省属企业责任追究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信息管理办法》)。

《信息管理办法》主要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的《关于印发<中央企业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资发监责规〔2019〕131号)制定。

二、出台目的和主要内容

《信息管理办法》旨在整合山西国资系统禁入限制人员信息,联通国务院国资委禁入限制系统,推动禁入限制处理有效落实,让受到追责的人员“一处受限,处处受限”,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全文共7章20条,重点内容如下:

一是该办法名称增加“责任追究”表述,明确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是省国资委和省属企业作出“禁入限制”处理决定的后续工作,为《山西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与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晋国资党发〔2020〕30号)的配套制度二是明确了省国资委和省属企业应当按照“谁处理、谁负责”的原则,录入禁入限制人员信息,并对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三是明确省国资委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将禁入限制人员信息共享范围扩大至全国国资系统。四是明确省国资委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适时提供禁入限制人员信息。五是明确了省属企业在任命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将查询拟任人员禁入限制情况作为前置条件;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统一查询工作。六是明确了省国资委负责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的统一管理、相关制度建设和信息综合利用等。七是要求省属企业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录入、查询、使用等工作。



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山西省省属企业责任追究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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