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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与重大决策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的相关解读

关于《山西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与重大决策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的相关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督促所出资企业不断健全违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纠正违规问题线索查处实践中存在的程序不固定、动作不一致等问题,省国资委制定了《山西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与重大决策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主要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的《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发监责〔2020〕62号)制定。

二、出台目的和主要内容

《指引》旨在为省属企业开展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提供操作指南,对查处工作程序作出统一规范,进一步促进查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完善监督追责制度体系。全文共840条,重点内容如下:

一是总则部分。明确了该指引为《山西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与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晋国资党发〔2020〕3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配套制度,适用于省属企业开展责任追究查处工作,明确了开展责任追究工作5个主体的职责,强调了应严格执行工作回避和保密制度。受理环节。主要明确了应当受理4个方面的问题和线索,对问题和线索实施台账管理,动态跟踪,办结销号。初步核实环节。强调了重点从9个方面开展初步核实工作,工作结束后,形成初核报告,提出工作建议。分类处置环节。明确了初步核实后,未发现应当追责的,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后,报经集团公司党委予以了结;确有违规事实或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6种不同职责权限,提出分类处置建议,报经集团公司党委批准后,以报告、移送函等形式办理。核查环节。明确了从7个方面制定核查工作方案,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等4个方面取证,围绕6项重点内容开展核查工作,工作结束后形成核查报告和责任认定报告。处理环节。责任追究处理建议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党委研究,作出处理决定后将决定送达有关企业、部门、被处理人和移交、移送方。整改环节。明确相关企业应当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按5个方面内容报送整改报告及相关材料;省国资委对报送的整改报告进行审核,根据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到位的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约谈、通报和责任追究等方式促进整改。


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山西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与重大决策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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