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国资科创函〔2024〕84号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18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提案》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贵单位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于省属企业完善创新体系、增强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贵单位提出的“进一步加快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完善落实科技创新容错免责机制、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强度”等建议,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省属企业科技创新“1551”工程
印发《省属企业科技创新“1551”工程实施方案 (2024—2028年)》,加大“一揽子”政策供给:从加大财政奖补支持、加强研发投入保障、健全中长期激励、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分类考核、完善容错纠错等方面强化创新要素保障;突出“五大”功能定位:形成科技人才集聚地、原创技术策源地、融通创新示范地、成果转化试验地、产业发展新高地;实施“五个一批”专项行动:统筹优化一批创新平台、攻克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科技型企业、晋级一批“链主”企业、产生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实现“一个”总体目标:让科技创新真正成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引擎。
二、加大多元化研发投入
2024年,省国资委将继续加大力度推动财政、金融、税收等对国有企业研发投入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信贷资金支持,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省属企业设立独立核算、免于增值保值考核的研发准备金制度,适度撬动财政科技资金和社会资本,设立科技创新引领基金。推动企业将研发经费投入纳入年度预算管理,确保研发投入强度年度增幅达9%。
三、设立激励保障和容错纠错机制
对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的省属企业,探索实行结构化或者复合挂钩方式确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对应用基础研究科研骨干人员历史贡献在薪酬分配激励中未充分体现部分予以薪酬补偿。建立应用型人才和技术型人才发展“双通道”。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才,优先在科研序列破格任用或提拔。企业实施重大科技创新,严格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在推进中长期激励等制度改革、加快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开展原创技术研究、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重大装备国产化等工作过程中,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容错处理,不断提升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形成创新创业浓厚氛围。
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支持省属企业探索开展股权激励、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等试点,完善成果转化市场化机制,健全并规范实施成果市场化定价、转让、许可等无形资产流转制度,推动省属企业加强专利运营体系建设,促进专利转化转移,畅通科技成果与资本市场对接渠道,支持国有企业规范利用基金、保险、证券等金融手段,促进成果转化。
感谢贵单位对企业创新发展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负 责 人:王文保
承 办 人:韩宗原
联系电话:0351-7218063
山西省国资委
2024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