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国资函〔2025〕41号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01号建议的
答复
王永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华阳集团发展钠离子电化学储能产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华阳新材钠离子电池储能技术厅市共建山西省重点实验室按照平台建设方案,完成实验室平台搭建、设施配备等工作,有序开展钠离子电池技术研究,通过省科技厅验收。
二是积极促进产业链整体质效提升。将钠离子电池储能产业链纳入省属企业重点培育产业链储备库,支持华阳新材搭建产业联盟,吸引省内外更多龙头企业、配套企业加入,促进产业链企业协同发展。积极对接省工信厅,适时推荐钠离子电池储能产业链新增纳入我省重点产业链,并推荐华阳新材为链主企业。
三是积极搭建合作交流平台。依托进博会、广交会、能博会等重要活动,支持华阳新材通过展览展示、现场推介等形式进一步扩大钠离子电池相关产品知名度,积极对接国内外同类型企业、上下游企业,围绕产品示范应用进一步深化合作。
负 责 人:洪 强
承 办 人:梁耀元
联系电话:7218063
山西省国资委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