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国资函〔2025〕57号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37号建议的答复
郭晋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三期2x100万千瓦发电项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河津三期2x100万千瓦发电项目基本情况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三期2x100万千瓦节能环保高效低碳发电项目是“上大关小”热电联产项目,拟建设两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选址位于河津市阳村街道西辛封村北,总投资约73亿元。项目建成后,年供电85.59亿千瓦时,供热586万吉焦。该项目共需办理27项批复,截至目前取得7项支持性文件,项目实质落地还需多项审批。特别是该项目的煤炭消耗、污染物区域削减指标存在较大缺口,不具备上报国家能源局获得支持的相关条件。
二、项目推进主体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推进主体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公司2021至2024年资产负债率在82%-85%之间,资产负债率偏高、资金压力较大,不符合现行投资监管相关要求,暂时无法对该项目进行有力推动。
三、建议办理情况
第十四届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您提出“关于加快推进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三期2x100万千瓦发电项目”的建议,由省国资运营公司会同省工信厅办理。2025年5月该建议转至省国资委进行推动。省国资委、省国资运营公司高度重视,与您多次电话联系,与晋能控股发函、背对背沟通,获悉晋能控股已正式向运城市人民政府复函陈述项目相关情况,同时该项目已有其他潜在投资主体,相关协调、推动事务正由有关部门主导进行。
负 责 人:洪 强
承 办 人:温 杰
联系电话:17600813512
附件:晋能控股关于河津三期热电联产项目推进情况的复函
山西省国资委
202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