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繁体 无障碍浏览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43007
成文日期: 2024-12-23 15:58:41
标      题: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闭会期间第6001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晋国资函〔2024〕74号 发布日期: 2024-12-23 15:58:41

晋国资函202474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闭会期间6001号建议的答复

朱继尧代表:

根据工作实际,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杏花村汾酒”专业镇及周边村镇集中供热项目热源改造事项的建议》,我委交由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能控股”)办理,现将其答复情况反馈如下:

国金2×35万千瓦电厂,由晋能电力集团与金地煤焦公司按照51%:49%股比投资建设,两台机组分别于2015年、2016年投运实际供热能力约为780MW。2022年3月国金电厂开始向杏花村镇及周边村镇集中供热。截至2024年3月底,共计完成供热量91万吉焦(供热面积共121.9265万平方,惠及9227户)。由于供热收益成本倒挂每吉焦亏损约20元导致电厂因供热亏损约1820万元,供热期间电厂一直处于亏本运营状态,面临经营稳定风险。

鉴于当前国金电厂供热能力趋于饱和,因条件所限,无力承担“杏花村汾酒”专业镇新增面积供热。且经过研究论证后,按照省国资运营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电厂进行供热增容改造以及设置独立供热站的经济指标不满足相关要求为此,经过与充分沟通,双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一是汾阳市政府尽快落实“杏花村汾酒”专业镇及周边村镇备用热源厂建设,以满足逐年增长的供热需求;二是由于国金电厂同时向汾阳、文水两地供热,建议汾阳、文水两地政府强化沟通协调,优化供热运行方式,最大化满足两地供热需求。同时,晋能控股也将加强机组设备维护,提升机组运行水平,多措并举、竭尽全力,确保热源稳定供应。

感谢您对国资国企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王文保

承 办 人:郭起旺

联系电话:18134956677

山西省国资委 

2024年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