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国资法规〔2025〕7号
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文件的通知
省国资运营公司,各市国资委,各省属企业,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省国资委对目前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山西省国资委2025年第2次党委会审议通过,决定自即日起废止下列5件政策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关于省属企业改革审批权限和申报程序的有关规定(晋国资改革〔2005〕80号)
2.关于印发《山西省省属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国资发〔2012〕68号)
3.关于印发《山西省省属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国资发〔2012〕89号)
4.关于印发《中共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任务》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的通知(晋国资党委〔2017〕28号)
5.省属企业开展特困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晋国资发〔2018〕17号)
山西省国资委
2025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