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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相关要求编制,全文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022年,省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国资国企中心工作,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功能,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全省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有效发挥“山西国资网”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发布信息1648条,总访问量238万余人次。规范性文件、国资监管信息、机关运行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加大“山西国资”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60条,订阅人数增至60万,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清华大学等机构共同推出的“地方国资委新媒体指数榜”中,“山西国资”微信公众号指数多次名列第一,并且一直保持前三的好成绩。同时,省国资委在国务院国资委组织的第九届国企好新闻中获组织奖“山西国资”微信公众号被省委网信办评为山西省首届“百佳新媒体账号”。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达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审核,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分类分级审查审批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内容重点突出、表述严谨。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未引发负面舆情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统筹“山西国资网”栏目设置,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新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省属企业信息公开等专题专栏2个,并将18户省属企业信息主动公开网站链接全部归集到省属企业信息公开专栏,有效提升了省属企业信息公开的集中度和检索便利性。同时,高度重视网站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好山西国资网的主体监管责任,定期组织自查,及时整改问题,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五)监督保障方面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和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全力做好网站日常巡检和实时监测工作,确保内容发布合法合规。进一步强化安全保障,根据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需要,持续提升技防能力,优化技术保障,确保全天候安全顺畅运行。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交流研讨,将政务公开工作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不断提升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0

4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指导督促省属企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强化对重点领域国资监管信息的归集公开二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解读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持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国资监管国企改革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持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政策问答、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入企培训等方式,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三是持续抓好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省国资委未收取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山西省国资委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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