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国资函〔2022〕120号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485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继宏委员:
“关于将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煤集团、中国煤科集团总部迁入山西太原,纾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很好,对于纾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促进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您提出的将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煤集团、中国煤科集团总部迁入山西太原的建议,按照省领导批示精神,此项工作由省发改委牵头。国资委高度重视,已经与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建立了对接联动机制。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了解了驻京央企总部外迁工作职能机构情况。央企总部外迁工作属于国家重大战略规划,由国家发改委所属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按照中央部署,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发展局负责督促落实。
二、梳理央企总部外迁实施情况。2014年我国首次提出纾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开启驻京央企总部外迁工作,直到2021年,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累计有9户央企明确外迁,包括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落户上海;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落户雄安新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总部落户湖北武汉;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总部落户广东深圳;中国稀土集团总部落户江西赣州。
三、积极与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沟通对接。省国资委与国家能源集团、中煤集团、中煤科工集团等央企积极开展沟通对接,均反馈尚未收到有关方面关于外迁事项的通知。同时在与国务院国资委的对接过程中了解到,央企总部外迁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中央统一领导部署下,国家发改委京津冀协同办总体统筹协调,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发展局根据安排,督促落实。目前该项工作呈加速推进态势。
四、下一步省国资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持续跟踪北京央企总部外迁有关情况,与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发展局保持沟通联系,加强与央企驻晋机构常态化对接,有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同时推动省属企业与央企进一步深化合作,争取承接引入更多优势资源。
感谢您对省国资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国资委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