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国资函〔2022〕115号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79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史友松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及维修改造需要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部分省属企业“三供一业”维修改造资金支付缓慢的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华阳集团“三供一业”维修改造资金支付缓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华阳集团整合重组后,转型改革资金需求大,筹融资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金支付;另一方面企业与地方仍有部分事项未达成一致意见,还在进一步沟通中,也影响了资金支付进度。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启动以来,省分离办在指导推动各企业、各市开展分离移交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筹集和支付的问题,多次对资金筹集和支付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对省国资系统监管企业分离移交费用自筹部分的资金支付到位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各企业要千方百计筹措支付“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配套资金,及时支付到位 。针对华阳集团资金到位率低的情况,省分离办与华阳集团进行了多次沟通,就自筹资金支付事宜进行协调和督促,下发了《关于督促华阳集团加快支付“三供一业”维修改造自筹资金的提示函》(晋分离办函〔2021〕2号),要求华阳集团提高政治站位,务必按时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企业应承担的自筹资金全额拨付到位。华阳集团正在积极寻求解决路径,省分离办也将继续发挥协调作用,就有关事宜协调华阳集团和阳泉市妥善解决,争取早日将资金支付到位。
二、关于独立工矿区“三供一业”配套系统主管网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费用无处落实的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8〕7号)精神,“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市政管道改造新建(职工家属区红线外)等,不属于中央国有资金经营预算补助内容”。您反映的问题需由移交企业、阳泉市人民政府以及接收企业共同商定解决。
三、关于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来解决“三年过渡期”后,供热、供水系统正常运转期间费用亏损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需要说明的是,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已多次分别以不同方式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反映我省存在的实际困难,积极寻求中央财政支持。下一步,省国资委、省财政厅仍将积极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反映相关问题,争取中央支持。
感谢您对省国资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山西省国资委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