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资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省国资委优化营商环境
2024年度工作任务》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国资委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度工作任务》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国资委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
省国资委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度工作任务
一、推进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
1.开展国资监管体制研究,动态优化权责清单。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2.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巩固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果并形成长效机制。
(责任处室:办公室)
3.做好领导赴企业调研及调研成果总结工作。
(责任处室:办公室)
4.强化省国资委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政务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重要政策、开展政策解读、公开办事规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宣传工作处)
5.根据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协调有关处室或单位办理,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1.做好国资监管规章制度的梳理,对存在妨碍公平竞争内容的文件,及时进行修改或宣布废止,有效保障依法监管。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2.健全依法决策程序,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三、加强机关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1.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提升清廉机关创建成果,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厚植清廉文化,引导干部职工提升道德情操、树立良好风尚。
(责任处室:人事处(机关党委),委机关各处室)
2.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与监督,盯住关键事、关键时,着力建设清廉有为干部队伍。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落细,强化风险点管控,发挥纪检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责任处室:人事处(机关党委))
四、深化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
1.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和运行的监管与规范。
(责任处室:党建工作处)
2.加强对省属企业落实《山西省规范省管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规定》《省属企业内部监督衔接贯通实施办法(试行)》等情况的督导检查。
(责任处室:党建工作处)
3.加强对全面建设清廉国企的调研督导,进一步提升清廉国企建设成效。
(责任处室:党建工作处)
五、全面加强国资监管
1.持续对科技型子企业后备库中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子公司实施工资总额单列管理。
(责任处室:综合监督处)
2.加强问题线索对账销号管理,集中力量抓好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及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
(责任处室:监督追责处)
3.开展对省属企业责任追究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定性、定损、定责等关键环节的指导把关,进一步提高责任追究工作整体水平。
(责任处室:监督追责处)
4.指导省属企业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以责任追究为抓手,针对内控缺陷和管控漏洞,从源头梳理完善各类制度,促进企业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发挥追责促发展的作用。
(责任处室:监督追责处)
5.强化对省属企业内控体系建设的监督,督促企业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高重大风险防控能力。
(责任处室:内审处)
6.继续开展产权交易机构服务评价,特别是针对成交率水平不高,项目推广不足等方面持续督导交易机构优化服务、提升成交能力;持续关注行业发展,做好动态调整优化。
(责任处室:产权管理处)
7.继续开展产权管理综合监督检查,实现18户企业新一轮监督检查全覆盖,有力督导企业提升产权管理工作水平。
(责任处室:产权管理处)
8.做好假国企和违规挂靠行为持续整治工作,提升企业维权意识和能力,更好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积极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责任处室:产权管理处)
9.持续深化国资监管大数据平台应用,完善平台功能模块,持续优化“三重一大”、财务、产权等业务应用和数据利用,提高监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责任处室:大数据运用处)
六、指导企业改革发展
1.统筹推动《山西省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落实落地,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市、各省属企业开展改革工作。
(责任处室:企业改革处)
2.持续关注省属企业后勤改革项目,推动引入社会资本或由民营企业承接。
(责任处室:企业改革处)
3.接续推进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指导省属企业持续压控经营管理成本,引导形成精益化成本管控理念。
(责任处室:财务监管处)
4.加快推进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推动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
(责任处室:科技创新处)
5.研究起草“1551”创新工程三年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部署实施“1551”科技创新工程,实现“一个”总体目标,突出“五大”功能定位,深入实施“五个一批”专项行动,加大“一揽子”创新支持政策供给。
(责任处室:科技创新处)
6.全力做好创新服务和保障,强化指导督办、动态监测、按月调度等工作机制。
(责任处室:科技创新处)
7.持续推进产业链优化提升,推动链主企业发挥协同带动作用。
(责任处室:科技创新处)
七、防范化解省属企业法律风险
1.开展好省国资委与省高院案件联合研判工作,化解处置一批案件,维护省属企业利益。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2.持续加大省属企业法律纠纷调解委员调解力度,提高调解省属企业案件成功率。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3.推动省属企业落实《山西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对省属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进行检查督导。
(责任处室:内审处、政策法规处)
八、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风险
1.强化对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协力推动省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防范和遏制一般事故频发态势。
(责任处室:信访综合处)
2.常态化开展积案化解,做好省“两会”、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期、敏感节点信访安保工作。
(责任处室:信访综合处)
九、加强省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服务
1.指导省属企业做好煤炭增产保供工作。
(责任处室:社会责任处)
2.指导省属企业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责任处室:社会责任处)
3.指导省属企业做好品牌建设工作。
(责任处室:社会责任处)
4.持续抓好省属企业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
(责任处室:综合监督处)
十、做好企业人才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政治能力培训,着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政治能力。
(责任处室:人才工作处)
2.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大力宣传创新先进典型,弘扬企业家精神,不断提升省属企业人才工作的软实力。
(责任处室:人才工作处)
3.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引才路径,积极推动柔性引才专项行动。
(责任处室:人才工作处)
十一、加强宣传思想和舆情处置工作
1.继续做好党委中心组学习服务和理论宣讲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责任处室:宣传工作处)
2.围绕新一轮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工作全局,继续充分发挥“对内聚人心,对外树形象”的作用,不断加强宣传力度,积极弘扬和传播正能量,不断展现省国资系统的新举措、新形象、新作为。
(责任处室:宣传工作处)
3.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和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研判工作。
(责任处室:宣传工作处)
4.做好网上舆情的监测处置,为省属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责任处室:宣传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