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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1384
成文日期: 2024-02-28 15:19:29
标      题: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2-28 15:19:29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省国资委对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省国资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我省国资国企改革中心任务,扎实开展国资监管法治机构、法治国企建设,不断提升国资系统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工作水平。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机构建设,提升依法监管能力

一是系统谋划全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的工作部署和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有关要求,筹划安排2023年度省国资系统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根据工作实际调整省国资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制定印发《山西省国资委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2023年山西省国资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省国资委机关2023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委重点工作,将省属企业法治工作纳入党建考核指标,确保法治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二是不断夯实国有资产依法监管基础。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制定出台8份规范性文件,编印《2023年山西省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汇编》,有效保障依法监管。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要求开展了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违反统计法的规范性文件、脱贫攻坚期相关政策文件、涉及黄河流域保护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等清理工作。加强对地市国资监管制度建设指导,督促地市国资委持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优化完善权责清单,探索分类授权放权,积极推进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 

三是持续发力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成立整改领导组,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整改方案推动完成整改任务。制定印发《山西省国资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山西省国资委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度工作任务》,征求省属企业和各市国资委对省国资委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按照工作职责压实委机关各处室工作任务。编印《优化营商环境文件汇编》,组织开展委机关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讲座。召集11市国资委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督促指导各市国资委积极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立省国资委行政复议联络员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投诉受理回应机制,在委网站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与省发改委等部门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成本的若干措施》,组织省属企业开展清理退还非依法必招建设项目保证金工作;与省发改委共同组织招投标采购培训。协助有关部门核查处理国家移交的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线索,对省国资运营公司、云时代公司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是全面加强合法性审查审核。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省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管理,严格依法决策程序,健全以内设法治机构为主,外聘法律顾问优势互补的审查工作体系。对省国资委牵头起草的《山西省人民政府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山西省人民政府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山西省人民政府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等报省政府会议审议的重要文件,以及委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同等开展合法性审查。

五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和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委中心组积极落实学法制度,2023年共组织学法6次。完善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体系,将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国资监管法律法规列入全委年度学习计划,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内容。第一时间为委机关领导干部购买发放《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及时向省属企业传达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的要求。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邀请中国矿大李爽教授为省属企业作安全生产专题讲座。组织省属企业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邀请山西财经大学韩永红博士,于国家宪法日当天就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宪法、监察法与政务处分法、行政复议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法律等为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授课。每季度组织委机关干部和省属企业参加国务院国资委法治大讲堂。积极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旁听庭审活动。组织省属企业参加“法安三晋 共享美好”2023年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山西“最美普法人”学习宣传活动,荣获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组织奖。

(二)加强法治国企建设,提高依法治企水平

一是指导省属企业健全依法治理工作体系。在全面征求省属企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山西省国资委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指导省属企业健全法治工作体系,全面深化依法治理。要求省属企业坚持党委对依法治企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党委定期专题学法、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干部任前法治谈话、述职必述法等制度,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健全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将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向子企业延伸,把落实情况纳入对子企业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要求省属企业积极落实总法律顾问列席党委会、董事会参与研究讨论或审议涉及法律合规相关议题,参加总经理办公会等重要决策会议制度,将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重大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事项必经前置程序。建立健全法务人员全程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外投资、重组整合、上市并购等重要经营活动工作机制,加强法律审核把关,保障企业依法经营。

二是督促省属企业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开展对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形成督导检查报告并向省属企业通报,推动省属企业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分两批组织省属企业赴中国石油、中国有色、国家能源、中国铁建等中央企业,就积极推进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考察学习,借鉴中央企业在探索法律、合规、风控协同运作工作机制、开展合规管理的体系设计和体系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解决省属企业在合规管理上“不会干”的问题。制定出台《山西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推动省属企业结合实际探索设立首席合规官,督促指导企业加快合规管理的体系设计和体系建设,压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联合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组织开展省属企业法律顾问履职能力与素能提升专题培训,督促指导省属企业推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三是加强省属企业法律纠纷化解处置。继续运用好与省高院建立的合作机制,向各级法院发函协调案件14个,涉及金额13.07亿元。应市中院要求参与调解文旅集团龙晋昌公司与大地集团金通公司纠纷。与省国资运营公司共同对北京鑫业公司等案件进行研判并报赵红严副省长,及时跟踪省高院对案件审理情况,督促晋能控股做好案件执行相关工作,汲取教训,开展责任追究和完善管理制度。对涉及山西省煤炭工业综合经营总公司三个案件进行研究并复函小店区法院。向省委政法委郑连生书记汇报法治建设工作,梳理汇总省属企业需要协调的25个案件上报省委政法委,25个问题共涉及10个单位33件案件,8件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已交省信访联席办依法办理,25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均已化解:5件正在审理程序中,已督促尽快依法审理;7件正在执行程序中,已督促加大执行力度;其他13件均已释法说理到位,息诉息访。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在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方面存在不足。

二是在推动省属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面仍需加强,省属企业涉外法律风险防范存在短板。

三是省属企业集团公司及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设置率仍然偏低,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仍相对薄弱,需进一步加强法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3年,省国资委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推进国资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

省国资委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工作,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省国资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带头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国资国企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央企业深化法治建设加强合规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围绕本年度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组织中心组学习省领导在听取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和开发区重点工作督导情况汇报后的讲话精神、省领导在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反馈意见内容等。时时督促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坚持学以致用,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谋划法治建设年度工作任务

省国资委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研究谋划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年度工作,建立2023年省国资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定省国资委2023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委重点工作,要求2023年重点在以下工作领域持续发力:一是持续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和合法合规审查,提高依法监管能力;二是健全法治工作体系,强化省属企业法治领导体系,坚持企业党委对依法治企工作的全面领导;三是加快省属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山西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推动企业加快法治信息化建设;四是深化企业案件纠纷管理,推进以案促管、以管创效,做好与省高院案件联合研判工作,用好省属企业调解员队伍,妥善化解处置省属企业涉诉案件;五是持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继续推行省属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探索首席合规官制度,积极推进公司律师制度;六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八五”普法要求,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多样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推动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省国资委党委会议、委务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专题审议党委规范性文件、国资监管制度文件,确保党内法规、国资监管各项要求在省国资委系统落实落地。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王文保亲自带队赴中信国安协调海南明远项目,陪同赵红严副省长与中信集团朱鹤新董事长进行会谈,并指导山西建投与中信国安管理人、北京第一中院持续进行沟通。根据赵省长安排,督促山西建投提出海南明远项目下一步工作方案,偿还海南明远到期贷款1.1亿元和解除为中信财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法治机构建设。做好国资监管规章制度的梳理,及时开展立改废释工作。加强合法合规审查,健全依法决策程序。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积极落实党委中心组(扩大)学法制度。落实四部委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建立完善机关干部学法制度。

(二)做好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修订权力责任清单和授权放权清单,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制度。指导督促各市国资委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动态优化授权放权清单。开展对各市国资委监管工作的评估评价。

(三)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按照省国资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制定《2024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印发机关各处室并督促落实。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四)推进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在省属企业中选树合规管理标杆,推广合规管理经验,督促推动省属企业结合实际探索设立首席合规官,加快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梳理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合规风险,加快建设合规管理信息化系统。研究制定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价指标体系,指导督促企业强化境外合规管理。

(五)持续化解省属企业法律风险。继续开展好省国资委与省高院案件联合研判工作,用好省属企业调解员队伍,妥善化解处置省属企业涉诉案件。积极协调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等部门对企业化解法律风险给予支持。推动省属企业建立健全法律纠纷案件全过程管理机制。

(六)继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落实“八五”普法要求,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多样化,将法治学习作为干部职工入职学习、职业培训、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组织好省属企业法务人员和委机关干部参加国务院国资委法治大讲堂活动。组织委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

(七)发挥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作用。加强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建设,组织开展对省属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培训,积极参与省属企业重要案件的督导,从企业上报的案件中发现企业存在的管理漏洞,帮助企业及时整改。

五、对全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是建议省委依法治省办持续加大对省直部门的指导培训力度。

二是建议省委依法治省办(或省委政法委)协调公检法部门及省有关部门,对省属企业化解法律风险给予支持,助企护企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



山西省国资委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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