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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治理效能提升工程篇


全面建设清廉国企以来,各省属企业从正确处理党委和董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入手,以规范决策机制和完善制衡机制为重点,健全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推进清廉国企建设走深走实。本期“信息动态”继续围绕治理效能提升工程择优录选各企业优秀做法,供大家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华新燃气以全面建设清廉国企为抓手,不断激活企业发展廉动能。一是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强化政治引廉,不断夯实“廉根基”。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全面建设清廉国企的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党委在企业“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以全级次企业“党建入章”为基础,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重点,以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各决策主体工作规则为制度支撑的现代化企业治理结构体系,印发《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通过7个方面20条具体事项清单,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实现党委把关定向与董事会、经理层科学决策相协调,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选人用人相协调,切实保障了党对企业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为全面建设清廉国企奠定了坚实的政治保障。二是聚焦廉政风险点推动监督促廉,全面提升“廉自觉”。坚持把完善监督体系和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作为推动全面建设清廉国企的关键之举,紧盯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梳理权力清单和廉政风险点,先后出台《内控合规风险提示工作实施方案》《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燃气资源销售管理办法》《燃气资源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重点围绕“靠企吃企”“防范化解风险”等问题开展政治监督专项检查,不断夯实全面建设清廉国企监管体系。山西燃气集团建立“1510”日常监督工作体系,“一企一策”制定廉洁风险点防控,找准监督切入点,加强引导约束,着力解决“怎么监督”“监督效果”的问题。华新城燃集团定期梳理各部门制度漏洞,印发《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指导手册》,为全面建设清廉国企提供参考依据。华新销售公司把廉洁风险防控贯穿燃气销售业务始终,强化事前事中事后跟踪调查,切实确保各综合监督企业全力规范运行。三是开展调研督导推动制度管廉,全面筑牢“廉防线”。把调研督导作为推动全面建设清廉国企的重要抓手,成立8个调研督导组,对35家直属党组织全面建设清廉国企工作推进情况、“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山西省规范省管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规定》《山西省规范省管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行为“九个严禁”》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全覆盖的调研督导,期间共发现工作亮点75条,问题74条,收集意见建议28条,并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不断强化督促检查,提高整改实效,助力清廉国企建设走深走实。

水控集团治理效能提升工程特色亮点。一是集团党委以“三重一大”制度建设为抓手,持续规范权力运行。针对原有清单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的问题,结合集团实际,进一步细化事项清单,定量定性表述事项内容,修订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和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以“多单一表”的形式,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前置清单、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清单、决策流程等统一到集团公司决策手册中进行发布,涵盖财务、投资融资、项目安排、产权交易、企业重组、生产经营、采购销售、招投标、大额资金等共118个具体事项,形成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手册》,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事项决策前、中、后各阶段程序及决策主体,厘清了党、董事会和经理层等治理主体权责。同时,督促指导各子公司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二级企业均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权责清单及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并全部向集团党委报备成立全面建设清廉国企7个督导组,结合巡察和日常列席旁听工作,对二级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切实提高决策水平。二是将开展“采购、财务、人员”三个集中管理作为构建“不能腐”机制的有效途径。一是开展采购集中管理,织密采购领域廉洁风险防控网。构建“一个标准、两级集中、三者分离”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一个标准就是按照“统一管理、统一程序、统一平台”的要求规范组织实施;两级集中,一级是指采购目录范围内的,由集团统一实施采购,另一级是指采购目录之外的,由子公司组织;三者分离,指使用人、审批人、采购人分离。制定了《采购管理规定》《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5项制度,明确集中采购的组织机构职责、模式流程、操作步骤,实现管理闭环;完善集团电子招标平台相关功能模块,上线“水控易购”电子商城,单项合同估算额达到服务类50万、货物类100万、工程类200万元及以上项目全部纳入管理范畴,限额2万元以下项目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实现采购信息公开、价格公开、供应商公开,确保采购全过程阳光、透明、规范。二是开展财务集中管理,防范财务领域廉洁风险。打造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会计机构人员、银行账户、资金、债务融资、融资担保、资产、财务监管“九个统一”管理,建立《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等6项财务领域管理办法,对预算、资金、融资、担保和固定资产的管理进行统一筹划、整体布局,优化管理模式和流程,堵塞制度漏洞;完成集团全级次115户企业统一财务账套、数据录入及财务系统切换上线工作;制定《集团公司加强财务领域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压紧压实财务监督管理职责,完善财务内部管控机制,切实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三是开展人员集中管理,实现清廉招、考、聘。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从编制招聘计划、统一考试模式、建设信息平台等方面入手,规范选人用人机制,优化招聘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加强过程监控,切实做到了选人用人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全面建设清廉国企”信息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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