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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西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本报告由山西省国资委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山西省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2011房间;邮编:030006;电话:0351—7218000,0351—7218001;传真:0351—7218000)。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贯彻〈条例〉的实施方案》要求,在省国资委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委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我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在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同时为提高省国资委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在省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组的具体领导下,由委办公室、宣传和群众工作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网络中心负责信息公开的技术工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委按照《山西省国资委信息管理办法》(晋国资办发[2008]8号)和《山西省国资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意见》(晋国资办发[2008]9号),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答复情况的统计工作;加强分析研究,及时向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和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文件数据,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的备案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按照《条例》和《方案》,稳步拓展政府信息发布渠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3年度,我委主动在“山西国资网”网站和“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相应的版块上公布公开信息共计376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77条;领导动态类信息112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16;财政信息类1条;法规规章类3条

2013年3月公布了《山西省国资委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政办函[2013]94号),我委进行安排部署,制定落实措施,明确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责任到处室,责任到人。充分发挥我委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各省属企业的动态新闻,并及时向档案局、图书馆报送要求公开的相关信息。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2月28日,太钢集团原职工陈宇萍向我委申请信息公开,共四项内容(一事一申请),经向委领导和省信息公开办请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给予其正式文件的答复函,同时协调信访部门积极解决该同志诉求问题。

、咨询处理情况 

单位和个人到我委现场咨询或是电话咨询有关问题的我们都能提供准确满意的答复。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政府支出与收费 

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国资委较为圆满的完成了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政府信息网络迅速发展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困难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栏目中公开的信息量还不够丰富。特别是公文类、办事指南类信息还比较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的范围还有进一步扩大的空间,以强化网络的服务功能,提高网络的便民性需要。

、2014年的工作思路

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年的基础上,我们将继续围绕委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2014年我们的工作思路是:根据国家级省级相应出台各项法律性文件要求,在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的基础上,深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与此同时,围绕省委、省政府转型跨越的中心工作,瞄准热点、焦点,以服务转型跨越大局为出发点,进一步健全制度,努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山西省国资委

2014年3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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