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和模范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省国资委组织省属企业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组织推荐、征求意见、资格审查等,经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初审后,拟推荐山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个、山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1名,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
在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集体及个人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期内直接送达省国资委党群工作处。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具体事实和线索。
电 话:0351-7218031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129号省政府集中办公区(原焦煤双创基地)A座
附件:山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
附件
拟推荐山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1.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拟推荐山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李弘宇 华新永和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